第506章屁股决定脑袋
当类似这样的想法,出现在越来越多的头人脑海之中时,篝火晚宴原本轻松愉悦的氛围,也莫名压抑了下来。
各部头人面上笑意尽去,面面相觑间,无不是满带着迟疑的看向左右。
在长安做侯爷,和在河套做头人,怎么选?
对于如今的河套各部头人而言,自然是毫不迟疑的选择前者。
但凡犹豫一秒,就是对汉家的侯爵之位、对长安城的繁华程度的不尊重。
但说到底,能成为彻侯、关内侯,到长安去纵向荣华富贵的人,终究只是少数。
对于在场众人而言,绝大多数人的未来,还是在河套。
绝大多数人的未来,都是在‘汉人的走狗’和‘部族的头人’这两个身份之间找平衡,为部族谋生存。
如果大家有一个算一个,都能被接去长安享福,那没说的——绝对没人会关心什么新制度不新制度。
但能去长安的人是少数,大家就难免要从‘河套未来主人翁’的视角,来看到这一以约法三章,来作为开端的新制度。
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
只看最重要的第一条:杀人者死。
按照程不识话里话外透露出的意思,这条法令下,牧民杀牧民得偿命,牧民杀贵族得偿命,贵族杀牧民,也同样需要偿命。
这还只是游牧之民内部。
再拓展到游牧之民,和汉军将士之间,则又多了两条:牧民杀汉军,得偿命;汉军杀牧民,得偿命。
当然,前提是被杀者仍是牧民,而非叛贼。
这样一条法律条令,真正保护的,其实是河套地区的弱者。
也就是即得罪不起部族头人、贵族,也得罪不起汉军,乃至汉民的底层牧民。
而对于各部头人而言,即便不考虑‘约法三章’这四个字的政治含义,以及过往的含金量,单就是这条法令保护弱者本身,也足以让这些个贵族老爷们感到不愉快。
因为在场众人,都是各自部族的头人,至少也是头人、贵族之一。
无论是在部族内部,还是在与其他部族进行交流时,在场众人都是毋庸置疑的强者,上位者。
用不太恰当的词来形容:此刻,聚集在博望城外,参加这场有博望侯程不识召集的篝火晚宴的每一个人,都可以算是河套地区的统治阶级一份子。
作为统治阶级,尤其还是落后游牧文明背景下的特权阶级,显然不可能希望法令保护弱者,而不是帮助自己压迫弱者。
至于你说,这些个部族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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