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更好的办法。
作为男人,不在部族有难时英勇作战,又如何保卫部族?
部族没了,又哪来的小家庭?
而在保卫部族的战斗中死去,如果妻、儿不被他人接手,孤儿寡母在草原群狼环伺之下,又如何生存的下去?
这套价值观,之所以能在草原上得到广泛认可,无外乎一句‘别无他法’‘无可奈何’罢了。
但凡有更好的办法,就不会有男人希望自己死后,自己的儿子管别人叫爹,自己的女人喊别人用力点、再快点。
此时,坐在毡帐内的男子也一样。
——曾经,男子也想过自己万一战死,妻、儿就应该被他人所拥有。
只有这样,他们才能生存下去。
但现在?
现在,如果有人问男子:战死了怎么办?
妻儿被别人拥有了怎么办?
男子必定会说:我英勇战死,我的遗孤、遗孀,难道不应该得到国家的照料吗!
什么人如此不要脸,居然连烈士遗孤、遗孀的主意都打?!
这些话,是男子在过去这几个月,于博望城内学到的。
说这话的,也正是博望城内,某一位不知名的汉人兵士。
过去这几个月,男子在博望城学到的,自然也不知这一句不明觉厉,只让人莫名向往的汉话。
“以后,没有部族了。”
“也没有头人了。”
漫长的思虑过后,男子轻飘飘一语,却惹得妇人面色大变!
眼看着就要流出泪水,便见男子摇头苦笑道:“往后,不能叫部族了。”
“得叫:县。”
“部族头人,也不再是头人了,而是汉人的县令。”
“——据说,是类似当户之类的官职。”
“而且以后的县令,和过去的头人不一样——不能对部众动辄打、骂,甚至驱逐、处死。”
“所有的惩罚,都要按照汉人的约定来,只要不违反汉人的法律,县令就不能随意惩处部众。”
“唔,用汉人的话说,就是民众。”
听闻此言,妇人面上神情稍安,心中却是疑惑更甚。
“汉人的法律?”
“和草原上的约定,有什么不同的吗?”
闻言,男子面上笑意稍一敛,望向妇人的目光,只写满了对未知的不安,和对改变的无所适从。
“汉人的法律,规定除了官府外,任何人都不能随意杀人。”
“更不能伤人,或是偷、抢别人的东西……”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