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看彼时,成为部族领袖的儿子阿雅,究竟是偏向于遵守传统、保障部族整体利益,还是偏向于亲情,偏向于自己的父亲了。
所以这一问,哲别也同样没能答上来。
——既没有提醒阿雅:以后不要再说这种‘杀不杀汉人’之类的话,也没有就这个话题,同儿子阿雅继续深聊下去。
只思虑良久,唉声叹气间,摸了摸小阿雅的脑袋。
“以后,草原上的日子,会变得很不一样。”
“阿雅,要早点适应这些变化。”
“——下次去博望城,阿雅,要跟着我一起去。”
“去看看汉人的商人、官员,还是军队。”
“适应了所有的变化,适应了汉人的存在,阿雅,还要为部族,想出一条好的道路。”
这番话,哲别说的颇有些模棱两可。
因为哲别自己,也不知道自己、部族的未来在哪里。
不知道在汉人掌控下的河套,自己还能不能做‘哲别’,继续做哲别又有什么意义。
不知道部族的未来,究竟是会变的更好还是更差,好能好在哪里、差又能差在哪里。
哲别很迷茫。
就像是草原上的某个狼王,带着狼群仅有的三五只成员,传入了一片从未到达过的沼泽地。
哲别不知道往哪走,会让狼群陷入淤泥、沼池之中;
也不知道往哪个方向找,才能找到藏身于沼泽之中的猎物。
哲别甚至不知道这片沼泽地里,会出现什么样的猎物。
更不知道猎物出现时,对‘狼群’究竟意味着饱餐一顿,还是就此埋身于沼泽之中。
就像是眼前,被这样了一层迷雾——哲别什么都看不清,什么都看不透。
哲别根本无法在‘出发’前,先通过观察判断各个方向的情况。
只能凭直接,随便挑一个方向钻入迷雾,然后听天由命。
很显然,作为狼王,必须要具备这种在未知当中,凭直觉寻觅生机的特殊能力。
但也同样显而易见:无论是哪个时代,无论是农耕文明还是游牧文明——女人的直觉,都总是比男人更敏锐、更准确一些。
“博望城里的商人,愿意以什么东西交换牛、羊?”
“牛犊、羊羔也愿意要吗?”
“牛、羊皮毛,还有猎物的皮毛,汉人应该也是要的吧?”
哲别怅然思虑间,妇人略带不安的一问,才算是将哲别的心虚拉回眼前。
稍一回忆,便微微点下头。
“博望城的汉商,愿意拿任何东西,换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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